精准讲解外贸中的“发盘”
发盘又叫做报盘、发价等,在法律层面上则称之为“要约”。发盘是贸易磋商的过程之一。发盘多由卖方发出,可在对面询盘时发出,也可在对方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发出。
发盘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多种类型:
1、根据发盘人的不同可分为购买发盘和销售发盘。前者为买方主动向卖方发盘,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后者为卖方向卖方发盘,这种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常用。
2、根据发盘条件可分为实盘和虚盘。其中,实盘指的是发盘人承诺在在一定时间内受发盘内容约束,且非接盘人允许不得撤回和变更。在这个“有效期”,如果接盘人接受,那么交易就达成了。随后,实盘内容也就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而生效。实盘一般包含内容很多,比如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支付方式、装运期等。虚盘,即为发盘人表示在“一定条件”内愿意达成交易,这时候的发盘人不受发盘内容约束,并多附带“须经我最后确认方生效”这样的字眼。最后,发盘也分为联合发盘和特别发盘,前者为将两种以上的货物同时发盘,被发盘人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特别发盘,则为卖家为了推销库存货物,进而向全球各地客户发盘,并多以先买先售为条件。
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发盘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向1个或1个以上的特定受盘人发出,也就是说发盘必须拥有“受盘人”,这个受盘人可以是1个,也可以是几个。
2、表明签订合同的意思,发盘有表明定约倾向,也就是说,只要发盘,就意味着发盘人希望以发盘内容与受盘人达成协议。
3、发盘内容必须明确,也就是说发盘内容必须完整、清晰的表明发盘人想要的“达成合同”的条件。
4、送达受盘人,这个很容易理解,发盘只有送达受盘人,才能称之为“发盘”,不然的话,该发盘就是无效的。
发盘的相关注意事项:
1、发盘约束力,发盘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受盘人接受了发盘,那么发盘人就必须按照发盘内容与对方达成协议。正因如此,发盘人一定要认真核实发盘内容。不然的话,一旦出现问题,发盘人就会处于被动状态。
2、发盘生效时间,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另外还有两个概念,即为“发盘的撤回”、“发盘的撤销”,前者为发盘在发出后,未送到受盘人之前撤回,此时发盘不生效。后者则相对麻烦,发盘的撤销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做出反应”之前送达受盘人,另外在“发盘已经明确记载接受期限或存在其他内容表明发盘不可撤销”、“受盘人有充足的理由信赖发盘不可撤销,并已经出于对发盘的信赖而做出相应反应”的情况下,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3、发盘的有效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明确规定有效期,一种是采用合理期限,前者使用较多,可促进销售,但是不可撤销,后者容易产生争议,但是在对方没接受之前可撤销。
4、发盘的终止,当出现“受盘人拒绝”、“发盘人有效撤回或撤销发盘”、“规定接受期限已满”、“合理期限已过”、“政府禁止该发盘中的商品”、“发盘接受前,双方当事人丧失行动能力或法人破产”等情况的时候,发盘则视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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