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什么?托收分为哪几类?
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然后借助托收行渠道向进口方收取货款,这种方式就是托收。目前,托收在各类进出口贸易中都很常见,安全性相对较高。其流程为出口方发货,随后准备好各类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并将跟单汇票交给托收行,由托收行位于进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者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根据是否附带货运单据而定)。前者有汇票,无货运单据,后者则汇票与货运单据都有。跟单托收有可分为承兑交单、付款交单。前者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或者则以付款为条件交付单据。
其中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付款交单与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指的是进口人见票后即可付款,并在付款后领取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交单则为进口方在“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并领取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一般用于资信较好的进口人,进口人可在付款前抓紧时间转售货物,用卖出货物的钱来付账,进而有效降低资金压力。承兑交单则为进口方承兑汇票后,即可拿到商业单据,并在汇票到期时再履行付款义务,可以看出承兑交单是只适用于远期汇票托收的。
托收这种方式对进口方很有利,毕竟钱货两讫,对出口方则颇为不利。毕竟出口方要面临进口方因为各种因素拒付赎单或者拒绝付款等风险。也正因为托收这一缺点,后来进出口贸易又延伸出了信用证这一付款方式(具体可查阅本站其他信息)。
托收主要包含四个当事人:委托人(出口方)、委托行(出口方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进口方。其中,出口方和进口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出口方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均为委托代理关系。代收行与进口方则为银行业务关系,而正是因为这种“银行业务关系”,让进口方不受各类法律约束,进而导致托收具有较高风险(属于商业信用)。
托收在全球贸易中的使用
托收对进口方很有利,凸显费用低、风险小、资金压力小等优势,因此经常被出口方用作为一种优惠手段,一种促销方式来吸引买家(进口方)。当然,出口方同样也要考虑并承担其中风险。为降低风险,出口方一般会考虑到商品市场行情(市价低落则提高进口方拒付风险)、进口方资信情况以及财务问题(这一点很重要,资信与财务优秀则拒付率低)以及成交金额(在进口方可承受范围内)。就目前来看,我国外贸企业出口时通常不再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在进口时则用承兑交单方式较多,尤其在进行对外加工装配、进料加工业务时,承兑交单更是颇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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